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等文件要求,對浙江博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備碼頭蝶變躍升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情況進行公示,以接受公眾的監督。
項目名稱:浙江博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備碼頭蝶變躍升技改項目
建設單位:浙江博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市林埭鎮虹埝港東南側
公示時間: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24日(20個工作日)
博宏新材料碼頭驗收意見
博宏新材料碼頭項目三同時驗收報告